第(1/3)页 看更多诱惑小说请关注微信 npxswz 各种乡村 都市 诱惑 “现身成佛”与宗门“明心见性”,“见性成佛”之语大同,仍须断惑,方能证真,方可了生脱死。若谓现生即已三惑净尽,二死永亡,安住寂光,了无事事,则为邪说,为魔话。”“初禅,离生喜乐。即离欲界诸恶不善法(身恶、语恶),有寻有伺,于寻伺未见过患,及有对治欲界诸恶之善寻伺。喜乐者,已获得所希求之色界初禅定境,内心喜悦,于喜乐未见过失,一切粗重(身心不自在性)皆得远离,得广大轻安,身心调畅,有堪能性。此初禅具足五支:寻、伺(为取所缘)、喜(为受境界)、乐(为除粗重)、定(心一境性,为禅所依。)。 (一)《瑜伽》卷十一中说,由断除五法、修满五法而证此定。 所断五法者: (1)欲所引喜,于妙五欲,或见或闻,或曾领受,忆念欢喜。 (2)欲所引忧,即于妙五欲若求不遂,或得已便失,多生忧恼。 (3)不善所引忧,即由忧苦的心情而行杀业,乃至起邪见。 (4)不善所引喜,即由喜乐的心情而行杀业,或生邪见等。 (△5)不善所引舍,如任由部属造杀业等,或放任自己,思惟作恶方便,或于诸恶放任不断;又不善现前,随顺而行。 所修五法者: (1)欢,因清净持戒,生起无悔,心意适悦。 (2)喜,由正修方便,心生欣悦。 (3)安,谓离粗重,身心调适。 (4)乐,由离身心粗重故,于诸(欲界)烦恼而得解脱。 (5)定,即于所缘。审正观察,心专一境。 (二)二禅,定生喜乐。有四支:内等净(为取所缘)、喜、乐、定。即于初禅有寻有伺三摩地相心能弃舍,于无寻无伺三摩地相系念安住;对快速变化的所缘境界能正远离,于较为稳定的境界中安住其心,内心一味寂静,乃至极寂静。这种舍念正知,离寻伺乱,就是内等净。定者,超过初禅寻伺有间缺位。能正获得无间缺位。喜乐者,由超越寻伺,离初禅地诸烦恼品所有粗重,有广大轻安,身心调柔,有堪能乐,于彼喜相未见过患。 (三)三禅,离喜妙乐。有五支:舍、正知、念(三者均为取所缘)、乐、定。舍者,于前喜相深见过患。于喜离欲,由离寻、伺、喜故,名之为舍。由有舍故,安住所有正念。正知者。若由失念,或有前喜俱行想及作意现行,立即以慧觉知,方便弃舍。乐者。由离令心踊跃之喜,内心寂静,便唯有乐受及轻安乐。 (四)四禅。舍念清净。有四支:舍清净、念清净(二者为取所缘)、舍受、定。入此第四禅者,进一步舍断第三禅中之乐。至此,一切寻、伺、喜、乐、入息、出息都断尽无余;心住无动,一切动乱皆悉远离,故说舍念清净。” “除了四禅定之外,还有八解脱: (1)有色观诸色解脱——已离欲界得色界定者,为于欲界色(如死尸等相)得观想自在,而于欲界诸色以光明相专注思惟,而成就观想。 (2)内无色想观外诸色解脱——已离色界欲,无色界定不在前,又不思维彼想光明相(属于色界),于外色(属欲界)而作观想。 (3)净解脱身作证具足住——于第四静虑解脱诸障,令得根本圆满。净,即第四禅中离诸障而舍念圆满清净;解脱者,能解脱净不净变化生起烦恼障;身即意身(体);作证,由于智断而证;具足住,第四静虑根本圆满,为圣所住。 (4)空无边处解脱——于彼空处已得离欲,即于虚空思维观想。(空无边处定者,即心除遣诸色、想之后,起无边虚空观想而安住之。) (5)识无边处解脱——于彼识处已得离欲,即于此识思维观想。(识无边处定,这是先舍前虚空无边处想,即于能观之识起无边行相。) (6)无所有处解脱——于无所有处已得离欲,而于识无边思维观想。(无所有处定者,从识无边处求上进时,离其识外,更求余境,都无所得,由此令心安住。) (7)非想非非想处解脱——于非想非非想处已得离欲,即遍于想可生处,应作观想。(非想非非想处定,它是从无所有处求上进时,超过无所有处之想,及识处以下有所有想,名非有想;非无想者,谓非如无想及灭尽定,一切诸想皆悉灭尽,得自在故。) 第(1/3)页